【計畫】教育部「場域實證·共創解題」
「場域實證·共創解題」
一、目的:
為鼓勵中央及地方政府利用新創產品服務,提供新創場域及市場試煉機會,以帶動我國新創事業發展。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以下簡稱本署)推動新創採購,針對已商品化之新創產品服務上架政府共同供應契約,簡化政府採購程序。另為協助新創產品或服務符合市場需求,且將其成果廣泛運用,爰規劃本實施計畫,透過「場域實證‧共創解題」機制,由本署蒐集機關、公營事業、國內銀行業及國內照護機構(下稱出題單位)需求,接續徵求新創解題,促成出題單位與新創合作,使產品或服務藉由試作或小規模實證更加優化,進而符合市場需求,增加商業化落地機會。
為鼓勵新創投入市場開發,提供市場所需產品或服務之功能規格,本實施計畫以新創為受補助對象,並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
資格條件
-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
資本額為100萬以上。
-
本計畫優先支持
屬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所稱之中小企業且自公告截止收案時為設立登記八年內者。
※ 詳細資訊以該計畫申請須知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