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支用單據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

主旨: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憑證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名稱修正為「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支用單據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及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1份,敬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1098日發國字第1101201632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會鄧育奇先生(聯絡電話:02-23165621Emaildennise@n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