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憑證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及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第玖點、第壹拾點修正規定

主旨: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憑證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及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第玖點、第壹拾點修正規定(詳如附件)各1份,敬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5月20日發國字第1101200335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相關事宜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會鄧育奇先生(聯絡電話:02-23165621,Email:dennise@ndc.gov.tw)。